新钢中心医院总务仓库塑料袋物资采购(年标)项目招标文件澄清
各投标报名单位:
新钢中心医院总务仓库塑料袋物资采购(年标)项目(招标编号:WZZX-2025-08-12)招标文件中关于税率问题现进行澄清补充如下:
招标文件中
关于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第八大点“投标分项报价表”中的13%税率作废,不做强制性要求,投标单位可根据自身缴纳税务情况自行填写。
若各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澄清有疑问请以邮件书面方式进行询问(邮箱地址:zhz9767@baowugroup.com)
新钢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
2025年9月2日